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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长兴县西门长桥村
气瓶使用安全小常识 |
发布时间:2017-11-28 20:08:57 浏览次数: |
一、认准合格气瓶的标志 ⑴一是涂有充装单位标志和编号; ⑵ 二是贴有充装标签; ⑶ 三是贴有安全警示标签; ⑷ 钢印标记、颜色标记要符合规定; ⑸ 已到检验期的要有检验标记(新瓶除外); ⑹ 无变形、损件、漏气。 二、做到“六不使用” ⑴ 不使用无警示标签和无充装合格证的 ⑵ 不使用无充装单位标志和编号的气瓶; ⑶ 不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的气瓶; ⑷不使用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; ⑸ 不使用附件不全、损伤的气瓶; ⑹ 不使用严重锈蚀、变形的气瓶。 三、记住气瓶检验周期及报废规定: ⑴ 15公斤以下的液化石油气瓶每四年至少检验一次,15年报废 ; ⑵ 溶解乙炔气瓶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; ⑶ 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和盛装一般气体的焊接气瓶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,15年报废; ⑷ 无缝气瓶(氧气、氮气、氢气等)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,30年报废; ⑸ 盛装有腐蚀性气体的焊接气瓶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,12年报废。 下一篇:工业气体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常识 |